刘森律师于 2011 年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现为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各类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侵权类纠纷、刑事诉讼等案件的实务经验。每年处理的民事、刑事案件近百起,诉讼经验十分丰富,尤其擅长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合同、人身损害、建筑工程类诉讼。曾为多家保险公司、银行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并承办了多起重大保险、金融类、建筑工程类民商事诉讼。同时也为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合同审查等各类法律服务项目。
非诉讼类业务:
•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包括其下级分支机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包括其下级分支机构)提供法律专 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公司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对公司在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答复、建议及咨询意见; 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等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建议等);
•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云南农投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级分支机构)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昆明市盘龙区中坝社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类业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与昆明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云南XX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XX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
•云南XX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与XX等股东出资纠纷一案;
•XX诉XX液化气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XX诉XX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刑事诉讼类业务:
•胡某某等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在检方提出量刑建议为三年以上的情形下,通过检方证据有缺陷为突破口,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一年有期徒刑
•金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成功为金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不予犯罪论处
•罗某某等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为罗某某辩护,所代理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获得最轻判决结果
担任职务:
长期担任昆明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期担任昆明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期担任昆明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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